现金,怎么用?

读了冷眼前辈的近作,浓缩於下列:
现金充沛的公司,在金融风暴中,轻易化险为夷,拥有这类公司的股票,可以高枕无忧。
如果公司把赚到的钱长期存放在公司不分给股东,等于没有完成投资过程。
长期将钱存放银行,又不进行投资,对大小股东都有欠公允。
多金公司,如何应用过剩资金,有三个选择:
上策:积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,以提高盈利。
中策:通过派发高股息、特别股息或回退资本,将过剩现金还给股东。
下策:长期将巨额现金存放银行,派发微不足道的股息。
对于投资大众来说,现金多,派息少的公司的股票,有如鸡肋——食之无味,弃之可惜。
明知股票价值被低估,却对买进与否,难以抉择,那种无可奈何的感觉,实令人沮丧。
除了上面三个选择,我觉得最糟糕的莫过於
下下策:公司自行进行股票投资或者基金投资。
先说股票投资,我们投资一家胶手套公司,是希望交由专才去管理那事业。无论棕油、钢铁等,皆不能例外。
以下是两家将现金投於股市的公司,都败北。
ANALABS RESOURCES BERHAD
As at 31/1/2010
Total Investment Cost RM 16,062,000
Total Investment in Carrying value RM 14,863,000
Total Investment in at Market Value RM 15,903,000
LONDON BISCUITS BERHAD
As at 31/12/2009
Total Investment Cost RM 6,252,992
Total Investment in Market Value RM 836,890
Impairment loss on investments RM (5,416,103)
当你也是股市的投资者,你便知一路走来不易为。而上市公司有现金不选上述三个选择,将钱投资於股市,无疑是石沉大海。
一来公司不是投资专才,二来放着正业不干,去股市投资,结果是连银行定期利息 FD 都不如。
最要命的是不透明化,连投了什么股都不知道,小股东是白白亏了钱,像哑巴吃黄连,有苦自知。
我认为SC 有必要制定条例,举凡股市投资项目,都应该公开个别股只的卖买详情,若你见全买些 Warrant 或拉圾股,逃命吧!
不然就用不明白就不投资这一招,以免死得不明不白。就算投资基金的公司的也未必能获利,不如分给股东算了!
故读年报时,对公司自行进行股票投资或者基金投资,得格外留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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